教英文這麼久我其實滿多感觸的,畢竟以一個非母語人士來學外語我自己也是一步一步走的步步驚心,一直到現在我找工作都還不敢勾英文精通這個選項。

怎樣叫精通?定義是什麼?

我在澳洲的時候認識了一個美國人,英國文學博士雙修法律,是大學的英語系教授,來澳洲休假一個月。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剛落地,出門買東西我還要幫他翻譯。我問他:「你不是英國文學博士嗎?還大學教授耶!聽不懂?」他很大方地告訴我:「你知道口音差了多少嗎?用字表達都不一樣,總是要有一點時間適應。」當然過兩天他就混的風生水起甩我好幾條街了。

「英文」其實也分很多口音,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等。其實光在美國各州之間的口音就差很多。常常學生問我:「老師我的發音這樣對嗎?」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呃~在紐西蘭對美國不對?在印度可以在加拿大不可以?

語言其實就是拿來溝通的一種工具,我可以理解要學就要學對,要講就要講好。但是有時候太過執著反而失去了語言的彈性。

像昨天我們的論壇就發生了一個有趣的爭執:

一個女性病患要開車去癌症中心治療,但是不知道路況所以在論壇上問了一下。偏偏他用了 " How is THE 89?" 結果莫名其妙的把重點轉移到「你是哪裡來的人?我這輩子沒聽過在高速公路前面加 the 」的這個用法。

好吧!一群人鬧到最後發現是南加的用法,因為以前的高速公路是有名字的所以一路沿用到現在。

美國的論壇,美國人的語言爭執,在北加的人沒聽過南加人的講法。在同一州,同一個國家,講著同樣的母語,都還有著這樣的分歧。那你說,對我們的第二外語,怎樣才叫做「標準」?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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